公示期限:自公示之日起至15个工作日内,如对本项目验收鉴定书及自验报告有异议,请向建设单位、验收单位反映。
1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
联系人:王曙光 联系电话:13507397179
2、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
联系人:肖 云 联系电话:13973958736
附件:
1、《隆回建鸿达辰河世家建设项目(一、二期)项目验收鉴定书》;
2、《隆回建鸿达辰河世家建设项目(一、二期)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特性表》;
3、《隆回建鸿达辰河世家建设项目(一、二期)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报告》。
内容附件: 辰河世家验收鉴定书10.25